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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至四 (第2/2页)
天都会买了吃的再来接春禾,这样jiejie一下班就可以吃到,省去了到家热饭热菜的时间,春禾可以早点洗澡睡觉,而春禾一般吃不完一整份夜宵,剩下的就被秋麦留到了第二天早晨当自己的早饭。她工作的水产市场六点开门,她赶时间。 “麦子!” 听到有人喊自己,秋麦受了惊吓般浑身一抖,闻声抬起了头,室内的灯光斜打在她面无表情的脸上,皮肤是缺乏血色的白,唯一鲜艳的是她左眼眼角处的胎记,衬得一双眼睛格外大,却也格外空茫,像是蒙着一层雾,她动作有些迟缓,嘴唇微微动了一下,终究没吭声,目光投向了方才看的地方,那儿正有一个被风吹来的黑色塑料袋,安静地团成了一团,待在空地上不动了。 罗飞虎悻悻地抓了抓脸颊,对待女人,他有各种各样搭讪的法子,但像秋麦这样还踩在青春期尾巴上的孤僻女孩儿,他作为她姐的朋友,算半个长辈,拿她真是一点办法没有。 他走过去,又喊了一声,葛正庆跟在身后,对秋麦脸上的胎记特别留心,想不到那一小块紫红色斑的位置挑得这样好,留在眼角像一朵花,又像哭了太久,眼泪把眼周脆弱的皮肤给沁破了,露出一层疼痛的红。 “你jiejie马上出来,一会儿我送你们回家,”罗飞虎将葛正庆拉到了身前“这个是我老家的哥哥,叫葛正庆!以后大家就都是朋友了。” 秋麦淡淡地“嗯”了一声,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的时候,左手总会习惯性地去握住右手,用大拇指轻轻揉搓掌心,然后再把手掌完全打开,抚摸每一根指头上的伤口。 葛正庆眼神儿好,最开始看见的是她露在牛仔短裤外的腿上,那许许多多磕碰的痕迹,戳章子一样这里一个那里一个,青紫交错;然后再是她手上的疤,那些疤,在秋麦本该光滑的手上突兀至极,一下就能看清。 葛正庆垂在腿侧的手缓缓摊开,眼珠子向下瞥,他的手上也有很多伤,指腹和掌指连接处铺着一层厚厚的老茧,这种意想不到的相似性让葛正庆觉得奇妙,连带着他对秋麦也产生了一种极大的兴趣。 因而当他抬头再度看向女孩儿那张无悲无喜的脸时,心中出于对自我的怜惜,兀自萌发出了一股子同病相怜的共情感,他努力放柔自己略带沙哑的嗓音,对她说了一句“你好”。 画报上的模特儿像依旧缄口不言,这时罗飞虎掏了掏口袋,发现车钥匙没拿,八成是落在更衣室了,让葛正庆留在这里,他折回去取。 没了罗飞虎这架桥梁,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陷入了空前的沉默,葛正庆单方面存了搭话的心思,主动问道:“你在看什么?”秋麦答道:“一只狗,黑色的,趴在那里。”她说话时有一点糯糯的鼻音。 狗?葛正庆看过去,顿时哑然失笑,那分明是个黑色的塑料袋,不过恰好被风吹成了一个拟态的形状,他走过去,弯腰抓起那个塑料袋在手里甩了甩,像是在对秋麦说:这不是狗,你看错了。 秋麦抬起眼,直勾勾地盯着葛正庆,试图看清些什么,她的眼里好像有葛正庆,又好像没有,每次一到夜晚,她的视力就会急剧下降,勉强能看到大的东西,像车子、马路、路灯,但只要一到细节部分,一切就都像是被蒙了一层缥缈的纱。 秋麦摸了摸随身挎的小皮包,从里面掏出一把黑色的手电筒,这是她为了方便走夜路随身携带的,借着光束努力辨认过后,她确定了那就是个普通的袋子,有点失望地将手电塞了回去。 葛正庆笑得平和,他把塑料袋扔进了垃圾桶,回到秋麦的身边:“你的视力不太好?”秋麦惜字如金,简短地回答他:“可能,我不知道,谢谢你的关心。”葛正庆道:“眼睛太重要了,尤其是晚上,看不清路很危险。” 秋麦的嘴唇翕动了一番,她不知道面前这个男人什么意思,是在嘲笑她的眼睛吗?她有点懊恼,不该回答的,万一给jiejie丢脸了呢?像她这样不擅长说话的人,也许从一开始就沉默比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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