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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十七章  (第2/3页)
为我们都学姐学姐地叫,后来就习惯了,根本也懒得去记她的名字。    其实我一直没办法相信,育佐竟然会花四年半的时间在追一个女孩子,这并不是说他这个人很花心,而是四年半真的很久。他们之间经歷了大三、大四、育佐两年的当兵,还有学姐出国游学半年。    为什么这么难追?坦白说,只有一个原因。    『我实在很难接受年纪比我小的男生。』学姐说,『连小一个礼拜都不行。』    育佐有问过学姐,那要大几岁才ok?学姐说大十岁以上都能接受。    「那你交过男朋友吗?」    『当然交过。』    「年纪都几岁?」    『最小的大我八岁,最大的大我十五岁。』    「为什么你喜欢老男人?」    『男人的成熟魅力,是你这种毛头小男生不懂的。』    「我只小你一岁,我不是毛头小男生。」    『你是,你是小我一岁的毛头小男生。而且正确来说,你小我一岁又四个月。你处女座,我金牛座。』    「那你喜欢处女座吗?」    『不知道,没遇过,没感觉。』    「那你喜欢毛头小男生吗?」    『要我说几次?我喜欢年纪大的,我不喜欢毛头小男生。』    「年纪大的比较早死。」    『不会,我会把他照顾得很好。』    「不要照顾了啦,早死就让他死一死,这样你就能拿到遗產。」    『遗你个头。』    「如果你一定要三十几岁的,那你就当我三十好几了嘛。」    『你看起来像啊,但身分证没办法骗人。』    「那我去改身分证?」    『你神经病!』    「我不是神经病。」    『你是,而且很严重。』    「那你喜欢神经病吗?」    『谁会喜欢神经病?』    「我在想,如果你喜欢神经病,我愿意为你变成神经病。」    『天啊……』讲到这里,学姐崩溃了。    别说是学姐,我跟伯安听到育佐转述这段对话,我们也崩溃了。    育佐跟学姐是在他们学校海研院前面的堤防旁边遇到的,那时育佐跟他班上的吉他社同学正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唱歌,几个大学生在海风吹拂之下,一口啤酒一把吉他,弦乐飘扬之下唱尽伤心与快乐的歌,真是一种享受。    然后学姐就出现了。    「干!你们知道惊为天人怎么写吗?」育佐学着那年伯安打电话给他时的口气。    「………」我跟伯安都无言了。    「如果没有那几瓶啤酒,如果没有我的同学,如果没有那把吉他,如果没有那溼溼黏黏的海风,如果我没有喝醉,我就不会认识学姐了!你们看,这就符合了伯安说的註定。」育佐说。    是的,那天,他喝醉了。    平时就没在喝酒,酒量不好很正常,偏偏他同学跟他说唱歌前喝冰啤酒会开喉,飆高音绝对没问题,而且喝越多唱越高。    然后他就醉了。    他说在半醉半醒间看见学姐一个人坐在堤防上,他拍了拍他同学的肩膀,问说那是不是鬼?但是他同学还没回答,他却自己走过去问学姐。    「喂,小姐,你是人还是鬼?」育佐在堤防下对着学姐喊着。    学姐一转头,育佐吓了好大一跳。    「干!你们知道惊为天人怎……」    伯安反应很快,出手也很快,立刻从他头上巴下去,「你他妈的快说啦!惊为天人惊为天人,我只惊一次啊你是要惊几次?废话怎么这么多?」    「我没办法不废话,学姐那个回头真的吓到我了,我想不到我梦中的那个女孩竟然出现在我面前。」    「你梦中的女孩?」我问号很大一个。    「对!我梦中的女孩!」    「你是说,你梦中的女孩跟学姐长得一模一样?」    「呃……」育佐犹豫了一下,他抓一抓头,「我是说……」    「干!」伯安出手真的很快,「根本就没有梦中的女孩对吧!你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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